2018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考研拟录取公示

  一、统考硕士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60%×(初试4门总成绩/5)+40%×面试成绩(百分制)。

  复试成绩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港澳台生专业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成绩,由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取名单。专业之间不进行调剂。

  三、留学生专业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成绩,由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取名单。专业之间不进行调剂。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附件: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