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应用型公共卫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应用型公共卫生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
2.自获得硕士学位后,至2021年9月1日须在公共卫生领域工作满3年以上;
(三)下列条件在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时予以参考:
1.完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主要课程,并获得相应学位;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
3.具有丰富的科研经历和优秀的科研成果,如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
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五)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并实现转化;以第一完成人被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完成或采纳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案例分析报告或制定国家/行业标准。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八)需获得报考学术导师和行业导师的签字同意。

二、关于报名
(一)网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7日。
(二)报名网址:待更新。
(三)报名材料:按网报要求进行(网报须知链接)。


三、招生考核
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办法可查看《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http://yjszs.njmu.edu.cn/89/30/c10190a100656/page.htm)。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格审查
公共卫生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不超过 1:3)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领导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习要求的学术和专业素养,同时具备较强的领导力并具有公共卫生实践导向的职业规划。

四、关于录取
1.要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将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后为准,预计在12000元左右。我校已设置专项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六、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应用型公共卫生博士研究生采用双导师制培养,由学术导师全面负责培养过程以及科研能力培养,行业导师负责业务能力培养和专业实践。
采取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式,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课题研究相结合。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6年。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一)毕业基本条件
1.所有学位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
2.博士在校时间不超过6年;
3.完成培养计划,通过中期考核;
4.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学位授予基本条件
1.达到毕业基本条件;
2.研究成果达到相应要求;
3.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具体要求参见学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例的相关要求。


八、其他事宜
(一)有关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请浏览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jmu.edu.cn及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http://yjszs.njmu.edu.cn/。
(二)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E-mail:degree@n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