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及录取规则
4.对加降分投挡后达到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政策执行。
5.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做好重庆市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23]1号)规定执行。
7.艺术(美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求必须以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在内蒙古的招生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志愿清”执行。
收费标准:
1.学费: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文理科各专业8000-11000元/年·生之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空调使用费:2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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