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总监督员一名, 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考场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人数
| 类别 | 专业(领域) | 招生计划 | 学制 |
| 082800 农业工程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2800 农业工程全日制学术学位 |
29 |
3 |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0 机械 (其中联合培养 4 个名额) |
13 | 3 |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其中联合培养 4个名额) |
30 | 3 |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0 机械 | 1 | 3 |
|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6 | 3 |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082800“农业工程”学术学位“农业工程”学术学位总分不低于 253分且英语一或英
语二、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4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不
低于 51 分。
(2)085500“机械”专业学位
“机械”专业总分不低于 263 分且英语一或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7 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不低于 56 分。
(3)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总分不低于 252分且英语
一或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
课二不低于 50 分。
2.复试差额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农业工程”学术学位和“机械”专业学位,复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 150%;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复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 12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
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 2021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 的 学 生 证 及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上
(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 位 证 、 及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上
(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 生招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
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 试平台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加试科目考试
仅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机械”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同等力学考生参加。① 考 核 范 围“机械”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两个非全日制专
业学位设置加试科目:①机械设计、②材料力学。
② 考核流程
综合测试前单独组织,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后,进行在线口述作答。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 10分钟,每一科目满分100 分。加试科目每门合格线为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英语口语四个复试项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分钟,满分 100 分。
综合测试各项目分值分别为专业课考试 30 分、面试 60
分、英语听力 5 分、英语口语 5 分。综合测试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专业课考试复试环节:
① 考核范围考试科目为《青岛农业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要求的考试科目。
082800“农业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的“农业机械化工程” 方向复试科目为《材料力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方向复试科目为《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复试科目为《土木工程材料》或《制冷空调》。
085500“机械”和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两个专业学位方向复试科目为《农业机械学》。
② 考核流程
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后,考生在线口述作答。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5 分钟。
(2)面试考核复试环节:
① 基本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成绩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
(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 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 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 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 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提前上传复试网络平台,供复试小 组人员查看。
② 考核流程由复试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面试考核基本内容轮流与考生进行线上提问,考生即时回答。面试考核复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复试环节:
① 基本要求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
② 考核流程
由该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用随机英语听力和口语试题与复试考生进行线上英语交流,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学生线上回答对应问题并用英语交流。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4.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告知复试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复试学院。(四)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 180 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2.复试时间安排第一批次复试: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 3 月 26 日下午 2:00 正式开始。
082800“农业工程”学术学位和 085500“机械”专业学位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校各专业(领域) 的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 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时间要求
请考生及时在“青岛农业大学官方网站”查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中公布的复试项目,按规定或通知的时间参加复试。(六)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和调入专业(领域)的 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 2位须相同)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调剂时只能按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 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学院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 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 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 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 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初试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的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
录取。
2.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3.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
《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 0532-58957843。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和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843)。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七、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学院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机械”(专业代码:085500)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代码:095136)两个专业学位领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各 4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进行联合培养, 培养要求要遵循联合培养规定、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学院负责人签字:
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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