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

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

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

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

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0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学科

(领域)原则上应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

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

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

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

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

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

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招生计划

学校 2023 年有 25 个一级学科、3 个二级学科、21 个专业学位

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

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

生报名参考,实际录取中将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

适当调整。

四、报考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

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

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

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

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

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

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

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按本人与用人

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

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

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

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

天 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填报

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

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

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

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复试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核

不通过或未提交认证报告者取消复试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

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

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

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

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

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

布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

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

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

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

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

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自命

题考试大纲。初试成绩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在

网上查询,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

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

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学校调剂工作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

相应专业参加复试,录取后待遇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九、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

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

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

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

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

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

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三)学校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旬,采取笔

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办

法和复试安排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

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

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参加复试

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

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

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

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

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

绩要求。

(八)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

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十、调档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名单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进

行录取检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

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

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

案。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学制为 4 年)。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2 至 4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

限为 3 至 5 年。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全日制研究

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 0.8 万元,专业学位硕士 1

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总额为 6 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

会计硕士(

MPAcc)学费总额为 3.6 万元。

非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1.2 万元。非全日制工商

管理硕士(MBA)学费总额为 6 万元,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

会计硕士(

MPAcc)学费总额为 4.5 万元。

以上学费标准为我校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公布最

新文件执行。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

请下列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详见研究生工

作部网站。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全国研究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

(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培养的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

士生每生每年 9000 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

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

年 20000 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两

类。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新生来源

等综合评定;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

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 10%)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 25%)

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 40%)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在一年级可享受新生一等

学业奖学金,并根据其学业综合考评情况,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分两档,第一档为 10000 元,第二档为 6000 元。

(四)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奖学金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高水平竞赛等

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五)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 岗位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

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十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10433

地 址: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陈老师 张老师

招生热线:0533-2789959

联系电话:0533-2782143

网址:https://yjsh.sdut.edu.cn

附:山东理工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