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14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信息见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59.67.75.234);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2门为全国联考。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报名、考试
(一)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5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工作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全国联考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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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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