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次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2万元,每学年评审一次。
2、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为一年级新生,凭入学初试、复试成绩参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修学年限内凭上一学年学习、科研成绩参评。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博士(100%) 20% 15000元/人·学年 45% 10000元/人·学年 35% 8000元/人·学年
硕士(75%) 25% 8000元/人·学年 35% 4000元/人·学年 15% 2000元/人·学年

3、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潜力突出的新入学研究生,一次性奖励博士6000元/人·学年,硕士3000元/人·学年,参评条件为一年级新生凭入学初试、复试成绩参评。推荐免试生凭本科成绩参评。
4、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奖励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潜力突出的在学研究生。参评条件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修学年限内凭上一学年学习、科研成绩参评。
5、社会捐赠奖学金:根据捐赠方的要求设立的用于奖励研究生个人或集体的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