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024-04-18 10:43 来源:网络整理

基本修业年限内在读,有正式学籍且已注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且有固定收入的博士研究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申请资格:
(一)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社会公德而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参评学年学习科目有不及格者;
(三)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处分者;
(四)不按期交纳学费、住宿费,未完成注册手续者。
二、奖励标准
(一)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人;
(二)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人;三等学业奖学金2400元/人。
(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配原则为,新生中第一志愿报考山东建筑大学或者本科为985或211高校的调剂学生可获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余学生获得新生二等学业奖学金。
(二)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各类非全日制硕士除外),一等、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分配比例为:25%、50%和25%。
(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为非定向、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且无固定收入的定向研究生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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