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设计简介

环境设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nvironment Design

(专业代码:130503)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开设于 1993 年,是山东省 “环境艺术与建筑设计”重点学科、青岛理工大学特色专业;

2016 年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具有“设计艺术学”和“工业设计工程”两个硕士招生点;

现有室内环境设计和景观环境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室内环境设计侧重研究中外建筑、室内空间环境,

以科学的方法解析人与空间、环境等设计内涵;景观环境设计以建筑空间环境、公共艺术和环境产

品为研究、设计对象;用艺术和设计手段,营造人、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心、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面广,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

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以设计学为先导,建筑基础为依托,以科学的视角理性

解析环境设计内涵,能够从事环境设计、教学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三、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要求(A)

A1.基本理论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相关学科发展

现状及前沿动态;

A2.施工工艺知识:掌握建筑与环境设计的相关技术以及各类材料的施工工艺;

A3.设计表现知识:掌握环境设计表达相关技能和方法,包括徒手艺术表现、计算机应用技术、

创意能力与工作方法;

A4.综合专业知识:具有文化艺术与跨学科知识素养,了解我国环境设计领域的方针、政策、法

规以及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法,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设

计实践的能力。

2.能力结构要求(B)

B1.设计基础表现能力:本专业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

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并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进行环境设计;

B2.综合设计实践能力:掌握基本的施工技能,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

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B3.创新创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及继续学习和不断提高

的能力;

B4.沟通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交流沟通、社会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3.核心素养结构要求(C)

C1.思想道德素质: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协作

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C2.综合素质: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科技、体育艺术、创新创业等领域的知识

和素养,具有较强的外语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

C3.身心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和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

心理。四、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

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学

(二)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核心课程:造型基础、设计认知、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基础、人体工程学概论、综合设计Ⅰ、

综合设计Ⅱ、综合设计 Ⅲ ;

实践性教学环节:美术实习、市场调研、课程设计、设计实习、设计采风、工程实习、毕业实

习、毕业设计(论文)。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表 2 课程设置学时、学分比例

类别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总学时

学时

比例 学分 学分

比例 备注

通识教育

平台

必修 528 56 584 28% 33 20%

计划总学分 160 学分

其中:必修学分 109 学分

选修学分 51 学分

选修学分比例 32%

选修 128 128 6% 8 5%

专业教育

模块

必修 424 312 736 35% 46 29%

选修 328 328 656 31% 41 26%

实践教学

平台

必修 30 19%

选修 2 1%

其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32 20%

计划总学时 2104 学时

其中:理论学时 1408 学时

实践学时 696 学时

实践学分比例 47%

五、修业要求

(一)修业年限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 3~8 年内修满学分。

(二)毕业标准与要求

计划总学时为 2104 学时,总学分为 160 学分。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