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标准

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标准

1、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本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中理工科定向在职新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数的20%,其他学科定向在职新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数的30%。

2、考生录取类别:(1)非定向就业(2)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将个人档案调来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与我校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因此,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请考生网报时谨慎填写。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