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3个招生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原件于入校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之时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录取阶段,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录取民族为少数民族的考生;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理工类、应用型专业的考生;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一流学科专业的考生;5.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涉及的学科专业多于三个,则同一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多于1个。5.上述原则之外的情况,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联合培养
2022年,我校继续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5个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指导教师的,所有事项均按我校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学费由我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我校发放部分奖学金(1万元/学年,按学制发放),住宿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党团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户口自愿迁入我校。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用于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主要招收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在岗在编的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取得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及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扫描件,原件于入校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之时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