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程序
2024-02-04 15:25 来源:网络整理

各学院根据本招生简章和《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一)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拟报考导师书面审核意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材料审核
1.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初定于2022年5月进行。
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其中专业基础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综合考核具体方式、各部分权重等详见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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