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十七中学费

成都十七中创办于1941年,是成都市首批示范性高中。2017年,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成都十七中进入省二级示范性高中(省重)批次招生及管理,成都十七中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学费:根据学校类别,学费标准为:340元/期。

(2)住宿费: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均可收取该费用,收费标准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制定。在新的收费标准出台前,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一般课程每生每科5元,计算机课程每生每科6元。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教辅材料费:学生自愿购买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教辅资料,可申请学校统一代购,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并据实结算。

(2)教材费:学生自愿购买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材,可申请学校统一代购,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作业本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研学旅行:学生自愿参加,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5)伙食费:学生自愿在校搭伙,伙食费用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据实收取,专款专用,按学期或者按月结算,不得盈利。

(6)军训服装费及校服:学生自愿委托学校代办,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体检费:学生自愿委托学校代办体检的,学校按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按实代收取。

二、成都十七中硬件设施

成都十七中创办于1941年,是成都市首批示范性高中。2017年,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成都十七中进入省二级示范性高中(省重)批次招生及管理。学校为“一校两址、初高中分设”的办学格局,高中部位于较场坝东街48号。学校占地面积23亩,建筑面积8025平方米,艺体室2间,多媒体教室 2间,实验室6个,微机 164台,成立了射击射箭中心,学校现有教学班30个,在校学生1390余名。

成都十七中七十余年的办学历程,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学校先后获得了成都市示范性高中、成都市校风示范学校、成都市文明单位、成都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成都市实验教学示范学校、成都市家长示范学校、成都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成都市“特色高中”项目学校、四川省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育部语文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学校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