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中职招生环境,切实维护中职招生工作秩序,现将2023年度中职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拓展招生渠道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中小学推迟开学,线下招生宣传活动暂停,考生及家长获取招生信息渠道也大大受限。抗击疫情,中职招生“不停步”,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规划,切实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和生源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把中职学校招生和生源推荐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工作。各中职学校应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媒体、制作招生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扩大中职教育影响力,拓展招生渠道,提高生源质量。

二、严格招生准入,建立审核、备案制度

各中职学校在开展招生宣传前需将招生宣传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坚决遏制变相有偿推荐、恶性争抢生源的现象,严禁有偿招生,严禁虚假、违规宣传。招生学校有下列现象之一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招生,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学校及主要负责人责任:(1)招生宣传资料内容不实的;(2)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学校招生的;(3)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搞商业贿赂的;(4)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录取的学生入学的;(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中职招生投诉、举报电话:

芜湖市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