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以下简称夏季高考)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项目
考生需缴纳2023年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三个科目考试费。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
考生应于5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18: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三、缴费考生范围
已完成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报名,且准备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均需缴费。已完成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报名,但不准备参加夏季高考,仅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体育单招、保送招生等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无需缴费。
四、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087号)执行,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费标准为每科40元,每名考生需缴纳夏季高考考试费共计120元。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夏季高考考试资格。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不需缴费。
(四)各市要通知和督促考生按时缴费。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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