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二)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与能力考核、心理健康测评等内容。分别以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

  参加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根据其所报考专业和个人报考条件,须分别参加专业课笔试、外语(限英语)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

  (1)笔试每科总分100分,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安排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报到时通知。

  (2)需加试的同等学历考生主要是指下列考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专科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2019年9月1日满2年及以上)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及格水平(60分及以上)。未参加或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归属,严格参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要求,准备笔试试卷的出卷和评阅工作,印刷由研究生处负责。加试科目与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各科目须准备5套题量适宜、难度相同或相近的笔试试题(含答案和评分标准)。

  笔试试题由研究生处统一保管,根据需要抽选使用。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加强命题、考试、阅卷等环节的信息安全保障和质量监管。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德、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心理健康状态等,结合学生报到时提交的材料与临场表现进行。一般须包含以下方面: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考生大学阶段学习实习情况、成绩及毕业论文等

  ●考生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人格)品质与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英语面试成绩占20%。

  (3)各培养学院须切实重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品质考查,将之作为确定是否录取的指导性依据。

  (4)面试前,各学院须在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框架下组建面试小组,承担面试工作。面试小组专家最少不少于5人(不含面试记录员),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养与能力、心理健康状态等进行多方面、公正、客观的测评。

  (5)承担面试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的有关规定,从有资质的教师中严格遴选。面试小组应设组长1人,一般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任导师担任,负责主持面试程序。面试小组须包括下列人员:

  思想政治和品德测评员1-2人

  心理测评员1-2人

  专业素质能力测评员3-4人

  英语能力测评员1人

  面试记录员1人。

  面试小组在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更不能随意外出影响考生复试,否则将追究面试小组组长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的责任。

  (6)面试须每生每场单独进行,入场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每生面试时间须不少于20分钟。

  (7)书面心理健康测评在考生候场期间进行,考生须至少提前20分钟在指定地点接受书面心理健康测评。

  (8)面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9)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程序、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保持统一。面试开始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集体议定面试题目、内容及评价标准,指导和培训面试小组成员操作使用。

  (10)每场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应综合各专项评价,集体讨论形成最终面试评价意见和录取建议,严禁面试结果的随意性或由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

  (11)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面试期间的音象资料、文字材料包括试卷等在面试结束后统一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保留期限至少5年。

  (12)面试的现场记录、面试结果的统计汇总和录取意见均须学院指定的监督人员签字。

  (13)面试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考生报到时通知。